| 第一個問題,在香港四月至11月是適合學潛水的季節,由於省卻了機票及酒店的價錢,相對比在外國學潛水較便宜,另外可以節省時間,因為參加者可以在香港用平日晚上或假期的時間去上潛水課程,時間比較彈性,可以先在香港考取潛水牌,然後才到外國享受潛水的樂趣。
第二個問題,在外國旅行時,如果臨時想參加潛水活動,可以參加一種比較快捷的活動,名為體驗潛水,參加者可以用很短時間,便馬上可體驗到潛水的樂趣,但這種體驗潛水並不是證書課程,參加者只可以當拿取了一次潛水的經驗,並不能拿取潛水牌照,只會拿取到一張出席證書,如果日後再想繼續潛水,便需要上一個正適的潛水課程,才能繼續參加。
第三個問題,在香港學潛水由於省掉了酒店和機票的費用,學費大概3000港元,相對比起外國較為便宜。加上教練可以用本土語言教授,參加者相對較容易明白,上堂時間較為彈性,不用趕在數天內完成課程,所以如果每年在四月至十一月在香港考取潛水牌後,才到外國享受潛水的樂趣,無論在時間或金錢上都大大節省了。如果真的選擇去外國學潛水,建議參加由本地潛水旅行社舉辦的潛水課程較有保障,因為這些課程可安排在香港上理論課,然後才到外國實習,隨團有教練照顧。所以在每年十一月至三月冬季期間,這類去外國學潛水的課程較受歡迎。
第四個問題,在全世界有不同的潛水發證機構,大部份都是國際認可的,參加者在選擇不同的機構時,要考慮發證機構的規模大小,還要考慮那個發證機構是否在香港設有分會,分會的規模設施是否完善,有否提供完善及本土語言的教材。
第五個問題,大部分是可以共通的,互相認受。
第六個問題,我們有分“開放水域潛水證”,這一個課程適合一些初級者學的;另外如果有初階這個證書,可以繼續考取進階的課程,進階課程可以讓參加者進修一些較深入的潛水經驗,例如:夜潛,深潛,水底導航及搜索等。
(200707) |